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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双方需要亲自到场进行签约


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子,那么在房产交易中的买卖合同的签订、房贷的申请以及办理过户手续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现场进行办理的,不能只来一人。因为,夫妻在共同购买房子时,会涉及到房产的共有如何分割,两个人贷款的资质如何等问题,那么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就必须要双方共同来办理。


主贷人、次贷人的选择要合理


夫妻如果进行贷款购房的话,主贷人和次贷人一定要确定好。因为我国信贷政策会有变化,那么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的时候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不是简单的根据收入高低来制定。通常我们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2020年9月25日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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