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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

 一、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λ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λ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第二条、汽车归属

  1、登记在女方名下的 汽车(车牌号 )一辆归女方所有。

  2、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汽车(车牌号 )一辆归男方所有;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万元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的35万元存款转移到女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码: )及对应的财产价值归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义持有的 公司70%的股权全部归男方所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的共同债权全部归男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第六条、生活支出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第七条、受让财产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δ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女方):

  20XX年X月XX日

  二、债务的清偿

  1、共同债务的范围

  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时似无明显问题,但现在看来含义偏窄,应强调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债务和因共同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2、债务的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三、协议书其它模板

  甲方:xxx(以下称为甲方),性别: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xxx(以下称为乙方),性别: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

  甲、乙双方情投意合,决定结婚。为使双方以后婚姻家庭生活有序进行,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子乙抚养、老人赡养的处理及婚后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如下:

  ①、财产

  1.甲乙双方协议于婚姻存续期间对双方婚前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1)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室房产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2)署名为甲方的xx牌xx型号汽车由甲方单独出资购买,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3)甲方名下的存储于xx银行的xx元存款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4)甲方于xx证劵公司所开设帐户下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5)甲方于xx基金公司所开设账户下的基金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6)甲方于婚前所取得的其他收入,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乙方于婚前取得的其他收入,属于乙方婚前个人财产。

  (7)其它未指定的财产,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所有者。

  (8)达成婚姻关系时,仍未明确所有者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

  (9)甲、乙双方婚前有明确所有权的财产,在甲、乙双方结婚后仍归甲、乙各自所有。

若发生离婚,一方死亡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10)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11)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x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20XX年X月XX日


2019年1月17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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