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西安离婚网          涉外婚姻          法律知识          离婚案例       离婚财产          离婚孩子抚养权    

离异后仍同居喜得子 为儿姓氏旧爱公堂见

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对非婚生儿子抚养权矛盾,解决了襁褓中孩子的姓氏问题。


王先生与江女士通过自由恋爱,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6年8月到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未生育。


令人费解的是,王先生与江女士离异后仍同居生活,于2018年1月还生育了儿子。儿子出生后,双方并没有复婚,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王先生将江女士诉至柳城县人民法院。


柳城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对该案抽丝剥茧,深挖到了矛盾的根源所在。原来,双方的小孩快三个月了,面临着上户口问题。虽然双方离异至今未复婚,但仍共同居住生活还有了儿子,双方各持己见要求儿子上户口跟随自己姓氏。虽然王先生与江女士系某糖厂职工,经济收入相当,但王先生认为自己是本地人,王先生的家人可以帮照顾孩子,而江女士系河南籍人士,在此无依无靠,故请求法院判决孩子跟随王先生共同生活。


主办法官胸有成竹,游刃有余地劝说,几句话便让剑拔弩张的双方冷静下来。主办法官综合分析王、江的当前经济状况和家庭背景,根据王先生提出要求儿子随其共同生活,不要求江女士支付任何抚养费的意见,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儿子随王先生共同生活,王先生负责抚养和上户口;江女士对儿子小王随时享有探望权。


王先生与江女士系单位同事,又是夫妻一场,如今闹至公堂后,回到家竟相安无事继续同居生活。这对奇葩鸳鸯对法院调解心服口服,既解决了非婚生儿子抚养权问题,又解决了儿子姓氏问题。


法官寄语:


当前年轻夫妻“任性”的选择离婚,受伤是子女,牵累的是父母。离异后为了工作,大多数人都把孩子交给父母照看,这既苦了孩子又累了老人。希望闪婚闪离的夫妻能以家庭为重,相互理解、包容,对孩子多一点爱心,减少争吵离异,减轻对孩子的伤害。


2018年5月14日 19:17
浏览量:0
收藏